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
医疗保障局关于
药品联合限价阳光
采购挂网目录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
医保〔2019〕92号)和《福建省
医疗保障局关于
药品联合限价阳光
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
医保〔2019〕57号)要求,结合2024年4月
企业申报情况,经专家论证,现将拟新增给药途径及过评
药品阳光
采购目录增补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5日。请企业持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招采子系统,在“增补目录公示”栏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
后续,我省将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增补目录进行公开询价,询价通知另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官网
信息。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附件:
2024年4月拟新增给药途径及过评药品阳光采购目录增补名单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