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8年9月药品采购“两票制”企业备案情况的公告》要求,我中心于10月9日,对在9月份已完成备案的配送企业(第二批),恢复其配送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新增及未提交完整备案资料的配送企业,可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两票制”备案动态调整的通知》及《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备案的补充通知》
要求,于每年单月的1日至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备案。我中心将按照省卫生计生备案情况,在采购平台内及时新增或恢复配送资格。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