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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588万,二甲院长被判10年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19-08-09 作者:医药人才网

 贪污受贿588万元,又一公立医院院长锒铛入狱。

  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广东省四会市政协副主席、四会市人民医院院长陈中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8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广东四汇医药、南方化玻医疗器械、四会市永康医药、怡亚通合作方等企业负责人向其行贿。

  公开资料显示,陈中和,男,汉族,1955年4月生,福建龙溪人,1971年3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毕业于海南医学专科学校医疗系,大专学历。曾任四会市人民医院院长,四会市政协副主席、四会市人民医院院长。

  陈中和长期担任院长的四会市人民医院,是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医院。定编床位400张,开放床位600余张,职工866人。

  陈中和前后从医30余年,为消化内科学科带头人,曾在南方医院研修消化内科,对于消化内科疾病的诊治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擅长胃肠镜诊疗技术。曾获肇庆、四会市科技进步奖共20多项,被评为肇庆市科技先进工作者、肇庆市劳动模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贪污588万元,获刑10年

  2018年5月,经肇庆市委批准,肇庆市纪委监委对四会市政协原副主席、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陈中和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陈中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担任四会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其中,2004年5月至2013年12月,陈中和帮助广东四汇医药有限公司扩大在四会市人民医院药品供应量并优先支付该公司药款,多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李某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50万元。

  2004年至2014年,陈中和帮助广州市南方化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扩大在四会市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耗材的供应量并优先支付该公司货款,多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剑彪、业务员黄某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0万元。

  2004至2013年,陈中和帮助四会市永康医药有限公司扩大在四会市人民医院药品采购量及优先支付货款,多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官宏棠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20万元。

  2018年3月22日,陈中和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家中被肇庆市监察委员会带走调查,4月28日,陈中和被逮捕。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陈中和犯受贿罪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陈中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并继续追缴陈中和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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