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皖北康复
医院胶片带量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F19004)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条“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本次
采购产品;”调整为“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本次
采购产品;”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备注项②“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办理报名事宜。”调整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办理报名事宜。”
3、其它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作为安徽皖北康复
医院胶片带量
采购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有约束力。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