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新安医院是淮安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为适应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淮安市新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须经市民政局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7.2016年之前(含2016年)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其余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淮安市民政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9日—1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民政局四楼人事教育处(淮安市健康东路106号)。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66107。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huaian.gov.cn/),下载并填写《2019年淮安市新安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淮安市新安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8)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民政局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填写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1.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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