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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附属医院麻醉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19-11-14 作者:医药人才网

采购项目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JLGY-2019147-HW;
  二、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76.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八个标段,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数量
标段采购内容
标段采购预算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JLGY-2019147-HW-1
1台
纯音测听仪
18万元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JLGY-2019147-HW-2
1台
麻醉机
10万元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JLGY-2019147-HW-3
2台
麻醉科有创监护仪
20万元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JLGY-2019147-HW-4
1台
病理科液基薄层细胞图片离心包埋机
6万元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标段
JLGY-2019147-HW-5
1台
零下40度冰箱
5万元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六标段
JLGY-2019147-HW-6
1台
零下80度冰箱
7万元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七标段
JLGY-2019147-HW-7
6台
袖珍数字心率显示胎音仪
2.4万元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八标段
JLGY-2019147-HW-8
2台
急诊科喉镜
8万元
  注:具体参数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地 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4.供 货 期:合同订立后30天(特殊情况待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设备,投标人须出具药监局证明及相应的质量鉴定证书;
  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可就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报几个标段,需提供几份报名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3.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非医疗器械证明及相应的质量鉴定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10.“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02日13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延吉市河南街铁北路439号全季酒店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省延边市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联 系 人:崔雅晶
  电 话:0433-266771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联 系 人:姜月奇
  电 话:0431-81668785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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