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推进落实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
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落实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
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5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全省执行联盟地区(山西省)
药品集中
采购中选结果及未中选
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第一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国家联采办公布的《联盟地区(山西)
药品集中
采购中选品种表》中确定的25个中选品种及已在我省挂网
采购并与《联盟地区(山西)
药品集中
采购中选品种表》相同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
企业的其他包装
药品(见附件1)。
2.按照《关于开展联盟地区 (山西省)
药品集中
采购品种未中选
药品梯度降价企业报价工作的通知》(晋药采办发〔2019〕1号)要求,企业申报或确认的未中选
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第一批)(见附件2)。
二、执行时间
联盟地区(山西省)
药品集中
采购中选
药品目录及未中选
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第一批)自本文件发布起执行。
三、注意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中选
药品的备货及原有
药品的库存消化等工作,确保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
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2.
联盟地区 (山西省) 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目录(第一批).xlsx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