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0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
医院的委托,就
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采购编号:NBITC-20191875G-BL059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
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三、项目概况:货物名称、主要技术规格:
子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需求 | 预算价(万元) |
1 | 序号1-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190.00 |
序号1-2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A | 1套 | 200.00 |
序号1-3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B | 1套 | 200.00 |
2 | 超声成像系统 | 1套 | 300.00 |
3 | 腹腔镜摄像系统 | 2套 | 240.00 |
4 |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系统 | 1套 | 250.00 |
5 | 序号5-1胃肠镜系统 | 1套 | 350.00 |
序号5-2超声穿刺镜 | 1根 | 110.00 |
6 | 牙椅A | 2台 | 40.00 |
7 | 牙椅B | 6台 | 60.00 |
注:注:(1)供应商对子包1进行投标,必须应对子包1中序号1-1、1-2、1-3同时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对子包5进行投标,必须应对子包5中序号5-1、5-2同时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各序号货物投标报价超出该序号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通过从
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未购买
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
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06日(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
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
采购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
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
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1、
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2.1购买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响应,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2.2购买联系电话:0574-87386429。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09时30分止。
十、投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0日0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1288号
联 系 人:虞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776022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 系 人:韩洋、邓牟雪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0574-87356230
联系传真:0574-87198579
十四、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
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
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
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
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
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
采购;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
采购政策:《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未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被拒绝。
联系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联系人:阮中义
电话:0574-89383756